Thursday, March 24, 2005

美丽乐 Melilea 被传销商追讨 RM8.23million!!!

楼主 ******美丽乐 Melilea 被传销商追讨 RM8.23million!!!******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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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今天(2005年3月20日星期日)的 Sunday Mail 报章第三页

美丽乐被其前传销 001 张国亮(Elvis Chong Kok Liong),率同一班传销领袖,集体追讨高达马币 RM8.23 million 的奖金欠款。

这群出席者都是已经达到美丽乐的最高聘阶,也就是皇冠董事,Crown Star Director(CSD)




昨天我才收到美丽乐前坐第二把交椅的传销领袖(002)James Wong 的电话,告诉我一些他们承受的委屈与不满,打算要把这件事搞大,以吸引更多人的注意,目的是希望敦促政府立法,保障今后传销的从事业者。

在马来西亚传销界,传销领袖在组织做大之后,有时候会因为一些东西和管理层意见不合,而管理层因为大权在握,又没有相关明确具体的法律来制衡,所以一旦谈判破裂,传销商惨遭 terminate 的时候,会苦叹投诉无门。

一旦聘阶被撤,所有的奖金花红都被冻结,分文未得——那些之前不眠不休,努力建立组织的领袖于是就觉得很没有保障。这种现象在马来西亚偶有所闻。(如果你有常常和一些第一线,又把你当朋友的传销领袖跟你说真话,你会知道的。跟你有利益关系的上线,你就别指望听到什么真相内幕了)

大家留意一下接下来几天的 Malay Mail,据说会有进一步的追踪报道。

James Wong 在美丽乐一向以来人们都尊称他作二哥(因为他当时在美丽乐是002)。这通电话打来,他希望我提供一个平台给他们,让他们可以通过网上的管道,表达一些自己的看法。

之前他就获悉我在搞着一个论坛,所以问我可不可以行个方便。我说当然没问题,因为GP论坛本来就有一个版面是专门拨给传销、保险、流动市集这一类行业的朋友进行交流的。只要他所发起的讨论符合本坛的规范,我们很乐意给双方有个交流的平台。至于谁对谁错,则不是本坛所有权力判定的,而是属于法庭的权限。

我相信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面,MONO版面会越来越热闹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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